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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鸡西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食品、药品检验工作;
3、年龄要求不超过45周岁;
4、具备招录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专业要求为药学及相关专业;
5、具有5年以上药品检验或药品科研从业经验;
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引进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原则上不受理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需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283088692@qq.com。
1、《鸡西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硕、博)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水平的材料;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要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发送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XXX(姓名)报考材料。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至7月5日
咨询电话:0467—6239750
(二)资格审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市人社局复审。
(三)考核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有关规定成立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时间: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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