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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省法官学院招录事业编制人员(3人)

2019-10-0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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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考公告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法官学院,隶属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是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国家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交办的各类教育培训及教学研究、学术研讨等工作。

二、招录计划

(一)财会岗位。招录人数1人,学历要求为统招、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一级目录为管理学,二级目录为会计审计相关专业,性别要求男性。

(二)文字综合A岗位。招录人数1人,学历要求为统招、硕士及以上,专业要求一级目录为政法学,二级目录为法学相关专业,性别不限。

(三)文字综合B岗位。招录人数1人,学历要求为统招、硕士及以上,专业要求一级目录为文史哲学,二级目录为中国语言文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性别不限。

三、招录条件

(一)招录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招录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招录体检的各项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5.最低服务年限未满3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9月30日10时至2019年10月25日17时。报考人员需填报《黑龙江法官学院2019年公开招录报名登记表》(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sfygbc2019@163.com(邮件主题为报考岗位+姓名)。

2.填写要求

(1)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详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资料;

(2)报考人员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和工作经历必须与招考岗位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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